国外对湿地的研究是从泥炭应用开始的,目前所开发的湿地公园也多以维护自然湿地为主,生态游憩和科教功能为辅。欧洲大多数国家在深入研究湿地的类型、功能、结构及动态变化后在湿地和农业、防洪等部分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例如伊斯特里湿地公园、伦敦湿地中心、华盛顿的雷通湿地花园等,这些都是较为成功的湿地公园实践经验。我国在90年代以来也不断推动湿地研究的进程并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国湿地保护和恢复建设工程总体规划》、《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试行)》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使得湿地利用不再限制在建设湿地保护区范围,更多的是在完整的生态系统基础上进行保护修复和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建设,这对湿地公园的建设的推动有着积极作用。
(潘劲草/摄)
国外湿地规划方法与实践
在欧洲,对于湿地公园规划方面提倡河道重新自然化及生态工法护岸,主张拆除堤岸、恢复堤岸自然化,恢复河流和河滩湿地之间的水文关系;水生动物一般有洄游特性,所以要合理控制高差,重新连接鱼类洄游通道;恢复弯曲的河道和自然的河床;保证人们亲水的安全性等。在美国是从二十世纪末期开始对湿地公园提出整体的规划措施,包括消除鱼类通道边界、恢复河流动态机制及转运沉积物和增加生境等,选取代表性的河段作为参照进行示范工程,并设立永久性保护区和恢复区,创造曲折河道、引进本地物种以恢复植被等。其中波士顿查尔斯河项目就是典型的项目案例。在日本则采取河流湿地保护和恢复与湿地景观创建相结合的湿地公园规划方法。创建人工湿地用于蓄洪和治污主要通过加宽河道,增加河岸湿地面积进行,并结合产业来引进资金。
(图源:<https://www.sohu.com/a/362025768_100299563)>
国内湿地公园保护和规划
在湿地保护、修复、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的研究和实践上,我国主要集中在研究湿地分类、湿地自然保护区调查、湿地功能评价、城市湿地景观建设、湿地恢复、人工湿地的水处理等方面。对湿地公园建设的研究,大多数是以城市休闲为主,在具体的规划设计体系上的研究较少,缺乏生态学原理的支持和系统的理论指导。目前我国湿地公园建设的趋势是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小规模向大规模进行转变。近年来,已经建成的湿地公园中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截止2014年,河流型国家湿地公园,约占全国总数的43%,共有182个。其次为湖泊型,占全国总数的24%,共有102个。这些成功的案例,在设计时都结合了学科研究、生态保护、合理规划管理,既具有良好的生态群落,完整的生态系统,又达到了科研教育、休闲娱乐、调节城市气候环境的目的。如四川成都府南河的整治、上海市的苏州河治理、合肥的环城公园等都初具成效。这些对我国湿地研究提供了很大的实践经验,同时也能看到我国在湿地理论和湿地实践研究中取得的进展,以及我国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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