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作出明确部署安排的重要战略任务,是文化和旅游部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持续努力的方向和目标。2022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强国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守正创新,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努力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做好主题性文艺创作、演出、展览展示等工作。完成好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文艺演出等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创作工程项目策划实施。
统筹办好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以及各艺术门类节庆和展演展播展示活动。加强文艺理论研究,健全文艺评论工作体系。加强艺风艺德建设。
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稳步实施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公共文化云项目,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办好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加大青少年、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文化权益保障力度。推进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深入实施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守牢文物安全底线,实施好文物平安工程等重大工程。加强革命文物、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积极推动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组织开展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加快古籍数字化建设和活化利用。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曲艺传承发展计划等项目。加强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等活动。
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培育壮大线上演播等新型文化业态。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出台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深化文化产业国际合作。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等展会。
推动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和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推出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推动冰雪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等业态创新内容、提质升级。推出更多定制化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开发体验性强、互动性强的旅游项目。实施国家智慧旅游建设工程,推进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行动计划。
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开展旅游服务品牌建设培育、信用经济发展试点,探索新业态新模式管理试点。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持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执法队伍统一着装,举办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体检式”暗访评估。
继续完善中外文化和旅游合作机制,推进政府间文化协定和执行计划签署。对接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等重大主客场外交活动,办好文化和旅游活动。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相关规则制定。建好用好世界旅游联盟。持续打造“欢乐春节”“美丽中国”“佳节好物”等品牌项目。做好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有关工作,继续打造“艺海流金”“情系中华”等传统品牌,支持办好香港国际旅游展、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海峡两岸台北夏季旅展等展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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